新財政年度的預算應由預算期內履任的管理委員會(管委會)審批,並要求管委會對任內的財務狀況負責。
如有需要,要求管委會安排審計法團的財務報表。
於招標文件及服務合約中,清晰訂明顧問服務範圍和維修工程要求。
採用公開招標以減低圍標的風險,並於招標文件中加入誠信及反圍標條款。